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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3 12:08  悬赏 0  发布者:代荣辉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1)
在我租我现在的商铺之前   商铺已经空置了几个月的时间  门头字体一直都在店铺上,之前租商铺的人跟我要过几次 ,我说你可以拿走  ,但是整个三个月的时间一直没有拿走,11月22号  我已经把字体给拆下并且许诺给别人,这个时候她又来要,我不给,结果就纠结两个人来我店里要门头字体,来我店铺后开始辱骂挑衅我,我都没有给予反抗,而是坐在拆下的门头字体上面,后来就她们先动手开始殴打我,我就开始反抗,期间踹了其中一个女子的肚子,后来她们叫来两个帮手 并殴打了我的头部,最后众人拉开,她们还在我的商铺门口不依不饶,不肯退去,110的来了才算平息。我想起诉她们,我能主张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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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3日 14时27分
如果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追问:

门头的处理权是不是已经归我了,由于冲突导致我半天没有能正常营业,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营业损失吗?我有视频能够充分证明他们对我的殴打,但是没有打的很严重应该定不了伤,但是对我的殴打是事实,我能要求什么权利吗,比如健康权 身体权 生命权

回答:

耽误营业的损失很难确定多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给你造成身体上的损害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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