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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伤害被网上追逃怎么办?

安徽-宿州 11-24 20:10  悬赏 0  发布者:张念军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妻弟系农村电信支局支局长,由于电信用户在电信代理店因资费问题和该代理店人员发生口角,我妻弟前去解决问题,结果两人发生斗殴,在互相推诿中,把代理店的玻璃门撞倒。玻璃门先砸到我妻弟背上,我妻弟背部受轻伤,然后又落到对方脚上,导致对方十级伤害,现在公安机关已故意伤害罪把我妻弟网上追逃,我们已咨询过律师不够故意伤害,公安机关让我们调解,但对方认为我们这方已故意伤害罪被网上追逃,最低要10万元,不包含我们已付的医药费2.3万元。我们感到被敲诈一样。我们怎样可以使公安局把这个不公平的判决撤销?如果往下走是否到案后非要到检察院调查结束后才能出来?不是故意伤害我们是有证人的,只是派出所上报法制科时证据有保留。请您给已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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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4 20:17
要主动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11-24 20:16
您好,对方是够验伤,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如构成轻伤以上标准,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你妻弟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你妻弟的伤验伤了吗?是否构成轻伤,如构成,对方也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3-11-24 20:20
答:投案自首。是不是有罪,需要经过法院审理确定。
回复时间: 2013-11-24 21:47
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澄清事实,并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此争议应为民事案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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