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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的房产,第二任妻子能继承吗?

浙江-湖州 11-25 14:27  悬赏 0  发布者:YYWWJJ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哥1999年离婚,有一女当时才12岁判给女方抚养。2001年因为国家征地老房子被拆迁,新造三间二楼半。2007年经人介绍与一寡妇再婚。现我哥身体一直不好,他想把房子给自己女儿,但听别人说假如我哥比这个女的先去世的话,这女的是第一继承认,我侄女儿才是第二继承人,就是说这个女的 可得四分之三的房产,我侄女儿只得四分之一,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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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25 14:34
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1-25 15:46
可以立下遗嘱
回复时间: 2013-11-25 14:28
不是的,这是婚前个人财产,他们两个平均继承,一人继承一半的。
追问:

还想麻烦问一下,如果我哥现在自己写一个遗嘱,写明房子要给自己女儿,这样有法律效益吗?要不要公正或有二人以上证明的。

回答:

你好,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11-25 14:32
这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11-25 15:04
您好,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应该是均分的。可以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女儿。
回复时间: 2013-11-25 15:05
都是第一顺序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1-25 15:13
一人继承一半的。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34
建议可以直接过户给女儿或者立遗嘱并公证房产由女儿继承。如果不过户也不立遗嘱的话,你哥哥百年之后,由你哥哥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原则是均等分配。
回复时间: 2013-11-25 22:59
不是,法定继承人除了你侄女,后面的老婆还有你哥哥的父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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