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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云南 11-25 16:23  悬赏 0  发布者:malian……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弟弟去年突然猝死,他有一套房屋是婚前财产,由我父母出资购买,2009年弟弟曾写下一份证明,证明此房由我父母出资,转让给我父母,弟弟和弟媳一并签字,但未去过户。现在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处置?弟弟和弟媳育有一女,侄女和弟媳可以继承吗?
问题补充:
当时弟弟的证明上写明房子转让给父母,即使父母过世后,此房屋的归属也与弟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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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25 20:52
你父母可以证明确权,确认归你父母所有。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31
确认协议效力或返还父母出资部分,然后剩余部分由四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55
1、房屋实行登记制度即以登记为准。但是房屋属婚前财产,属于你弟弟所有。
2、至于一纸说明,属于一个合同,但是转让合同并未履行,房屋的权属还是没有变更,现在房屋是你弟的遗产,只是在继承时应将父母当年出资部分视情况本可按赠与或借贷处理,实际中又以按借贷处置,即先返还出资部分合适,其余部分按继承由四人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25 17:00
1、对你父母最利的方法,就是要求确认协议有效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协议确认有效但并不是房产就是你父母的,因为不动产以办理登记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现你弟已经过世,要求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就可能是不太可能了,除非其它继承人放弃。2、如果前面这个方法行不通的,因该房产是你弟婚前个人财产,不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只能由你弟的法定继承人(你父母、弟媳、侄女四人)均分该房产了。
回复时间: 2013-11-27 10:21
您好,可以确认协议有效,然后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如果不能,那么很有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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