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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调取证据和公安局调查

 11-25 22:39  悬赏 0  发布者:医疗2009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16)
本是一起医疗纠纷,但是现在跟医学关系不大,想请一位刑事律师。

1.2013年因医疗事故起诉医院,医院院长同时起诉患者在网上名誉侵权。第一个法院以管辖权异地为由把案子推到患者居住地法院,在开庭前几天,医院院长因立案根据不足,撤诉。医院院长又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网警叫患者去核实情况,患者如实反映无网上名誉侵权行为。回家后两天,公安局又电话通知患者去公安局,说是要问几个问题。网警说,既然有人报案了,我们就得处理。医院院长是市人大代表,势力很大。患者认为,医院院长是通过法院公安局干扰患者的起诉。不想再去公安局,一是因为自己并无违法行为,已经去公安局核实过一次了,没有必要反复去。二是因为担心公安局会以莫须有理由拘禁患者。各位律师觉得是不是这样?

2.患者在第一次庭审中已提供证据,证明有两次手术,医院没有提交病历。第一次申请调取病历,医院没有提供,只回复一张纸,说当天发生的不是手术是检查。但是根据患者的病历收费单等证据可以看出,当天没有任何检查发生。法官说申请中没有调取病历的字样,所以不能说医院没提供病历。患者又写了一个调取证据的申请 ,法官说直接到医院调病历。
问题:1.在医院不承认手术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向法官提交证据,申请先开庭质证,再调病历。
2.患者有证据证明医院所说的检查不存在。患者的录音证据和医生留下的字条(不是诊断书)可以用来证明手术确实发生过吗?患者手术时昏迷,家属不知情,当时因剧痛醒来。手术后半年想起,电话与医生核实。
问题补充:
医生在电话录音承认做了手术,但后期又说明检查。通过开庭质证,可以证明手术确实发生了吗?医生私自做手术不告诉家属,不记病历。但是被家属录音了。如果证明医院做手术却不提供病历,会定为医疗事故,负全责。所是,这是关键。所以医院院长连公安局都用上了,这也是患者担心被抓的原因。请帮忙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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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6日 17时53分
1、公安机关会依法办案 ,你配合就可以了,现在不存在莫须有的罪名
2、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先不要开庭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3、患者的录音证据和医生留下的字条可以做证据使用
4、本案构成医疗事故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介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5 22:52
您好,如果需要请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11-25 23:26
你好,医疗事故需要申请鉴定的,依据鉴定结论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要求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25 23:36
要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6 08:07
带着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电话联系后详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1-26 09:34
本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只是医疗事故纠纷而已,之前的提问已经可以确定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患者在网络上寻求帮助,也不是刑事案件,名誉权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管理,公安机关无权介入。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26 09:37
1,患者认为,医院院长是通过法院公安局干扰患者的起诉。不想再去公安局,一是因为自己并无违法行为,已经去公安局核实过一次了,没有必要反复去。二是因为担心公安局会以莫须有理由拘禁患者。各位律师觉得是不是这样?

不是这样。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院长通过法院起诉名誉权纠纷已经撤诉,因为证据不足,这足以说明患者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所述医疗事故也属实,所以民事方面患者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但对于公安方面,院长是有报案的权利的,患者也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因为配合协助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并不仅仅针对患者本人,也不是针对本案中的某一人,一个小小的名誉权纠纷,连民事案件都因证据不足撤诉了,到了公安机关更不可能立案了,所以公安机关不会拘留你,你只要配合协助调查即可,最后刑事方面肯定也会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处理的,这点不需要担心。
我的补充: 2013-11-26 09:40
2.在医院不承认手术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向法官提交证据,申请先开庭质证,再调病历。
原则上你可以这样,但这种顺序对你不利,因为如果已经开庭举证质证完毕了,你再调取新证据也许就没有异议了,应当先调取全部证据,然后一并开庭举证质证,既然法官说你没有申请调取病例的字样,那么你就再提交一份调取病例的申请,法院应当给予调取,而不是要求你自己去调取。如果你认为本案法官和医院有利害关系,或者受到医院院长所谓的地位影响的,可以对该法官申请回避。
我的补充: 2013-11-26 09:41
3,患者有证据证明医院所说的检查不存在。患者的录音证据和医生留下的字条(不是诊断书)可以用来证明手术确实发生过吗?患者手术时昏迷,家属不知情,当时因剧痛醒来。手术后半年想起,电话与医生核实。
录音证据和字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直接向法院提交即可,只要内容能证明手术确实发生或就可以了。
我的补充: 2013-11-26 09:43
4,医生在电话录音承认做了手术,但后期又说明检查。通过开庭质证,可以证明手术确实发生了吗?这也是患者担心被抓的原因。请帮忙出主意。
如果电话录音中由医生明确认可实施了手术的,那么的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够证明手术时机发生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该证据是合法取得的,可以出示,有效。完全不违法,公安机关不可能因为患者取得医生电话录音而抓人,因为没有违法之处更不构成犯罪,不必担心,直接提交该证据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1-26 09:44
总之,本案不构成刑事犯罪,作为患者有权在确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公安机关不能因此对患者做出任何刑事措施,直接向法院提交调取病例的申请,继续庭审维权即可。一句话,你想太多了!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1.第一次开庭,录音证据向法庭提交了。被告律师在庭审上说会回去看一下,在下一次开庭给出意见。但是再没开庭,一直没有明确承认录音证据真实性。对于患者要求提供病历的申请,只是回复,手术都是检查。2.在没有承认手术存在的情况下,法官表示陪同患者到医院调取病历,当然是调不到了。那么法官是不是即可判患者败诉!3.庭审中,被告医生的发言与证据不符,有说谎。是否可以向法官提出,并要求对录音证据进行声像鉴定。

回答:

患者是不是会败诉不是仅凭病例能够调取到来判断的,根据你多次描述的情况可以确定医院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你对被告提出的证据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6 10:13
你好,问题复杂,如需帮忙。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26 10:28
1,法院的管辖权问题,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即你告的医院在哪儿就到那个法院起诉!
2,调取证据问题,患者有权利去医院复印相关的病例,医院无权不提供,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3,医院告你侵权,公安机关立案后你也配合调查了,公安机关没有确切证据就不会拘留你,而且定你有罪公安机关还得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立案后经过调查取证再移交法院,只有法院最后判你有罪,你才有罪!
4,患者的录音证据和医生的字条可以根据其内容间接证明你去医院看病等事项,最好还是拿到病例去证明,而且医疗官司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院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没过错,那医院就有错!
回复时间: 2013-11-26 10:49
1、然然后医院都给患者出具病例的;2、医院必须向法庭提交病例,证明治疗过程;3、录音证据不能对抗书证(病例)4、相信法律,不会随便抓人的。
回复时间: 2013-11-26 11:23
1、关于医疗事故这一方面,据你所说,应该是已经起诉经过一次庭审了。

   正常的医疗事故纠纷,通常在起诉前就应该到医院要求查封病历,申请先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直接起诉要求做司法鉴定,两种鉴定的赔偿方式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现在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要求对方提交住院病历,或者撤诉查封病历再次提起诉讼,具体的话最好聘请当地律师根据案情选择应对方式
不过就一般而言很难会构成医疗事故的。
   另外医疗事故案件是举证责任倒置,患者一方只需要提供住院证明即可,即是出院时该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和入院记录。另外你的医生录音证据有瑕疵,非律师取的证和实际提供的病历证据矛盾的话,法院极有可能会采纳医院提供的实际病历。
2、关于公安局的调查,和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无关。是两个互相独立的案件。
   无非就是增加你的负担而已,也就一般性的调查。积极配个调查即可,即使你的行为真构成犯罪,医院如果被鉴定出构成医疗事故的,还是会正常赔偿。
   不过具体是看你做了什么,就一般而已,既然侵犯名誉权证据不足撤诉了的,不会构成犯罪。不过现在新出的司法解释:微博发布诽谤信息,转播达500条可以构成诽谤罪,辱骂他人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有在微博之类发布相关信息的最好立即删除,聘请律师陪同去配合公安局调查。
回复时间: 2013-11-26 11:30
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或异地律师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3-11-26 11:30
如需法律帮助请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3-11-26 13:38
需要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1-26 15:37
案情比较复杂,建议带齐资料找律师帮忙。
回复时间: 2013-11-27 10:20
你好,你上述情况不涉刑事问题。一般的民事纠纷。可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医院存在过错及不当行为。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8 13:51
需要先做鉴定确定是谁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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