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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期公司要求内勤岗位转外勤岗位是否合法

广东-深圳 11-26 12:43  悬赏 0  发布者:QQ星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签约期内勤岗位签约,签约合同无考核指标,还差二年才到期,公司要把我调去外勤岗,工作内容变,工资调低了,福利少很多,年底还按外勤的业务指标来考核,请问这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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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6 13:35
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3-11-26 13:49
1,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11-26 17:28
不合法,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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