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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该不该算假,扣我的工资和积分?

重庆-丰都 11-26 14:18  悬赏 10  发布者:ltc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前不久的一个周末晚上同事请吃饭厨房起火,我们在二楼由于楼道被火封住无法逃生,后来从窗户跳下来摔伤了左脚,造成了三根骨折。可是刚到医院的一周,医院都检查说没有问题,过了一周。餐馆老板让政府给教委打电话让学校校长来协调处理,校长说要是没有什么大碍就回家休养。出院时医院说复查一下,结果查出说有一根骨折。在家休养了一周后发现没有多大好转,就换了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说我有三根骨折,医生说要休息一个多月,导致我不得不继续请假休养。可是现在学校说要给我算病假,并且按照规定扣工资和积分,合理吗?  我觉得不合理, 因为:第一,此次事故不是我自己生病,而是因为餐馆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我也不想请假。二,是因为第一家医院检查错误才让我掉以轻心出院的,而且还延误了治疗导致更长的休养时间。第三,是因为教委领导打电话出面让学校校长来协商解决让我们出院的,出院时校长也答应不算假的。现在已经解决了,如果学校要扣,我又没有办法找肇事方要误工费。 如果不是校长出面解决和医院的诊断错误,我也不会出院休养啊,那肇事方该多少误工,该多少补助我还可以找他要。现在你让我出了院,又要来扣我的,这是什么逻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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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26 17:34
你的损失可以要求餐馆赔偿。
追问:

出院时餐馆给了一定的后续治疗费用,而且签订了从此两清不再找他们的协议。但是现在是由于原来的医院误诊导致点费用根本不够。而且原来校长也答应不算我们为请假,可是后来回到学校其他教职工不服不好处理才不得不说要按照规定扣。正因为学校原来答应不算假,没有误工费,所以当时赔偿就比较少。现在又要扣的话,又不可能找餐馆老板啊!

回复时间: 2013-11-26 19:16
协商解决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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