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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问题

 11-26 17:19  悬赏 20  发布者:z4526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 回答:(2)
我是齐齐哈尔市千禧名仕小区2期业主。
1 公摊面积问题。我是50号楼的业主,建筑面积73.95平米.公摊13.431平米  公摊比例18.16%  我感觉非常不合理,如果我们小区所有的楼都是这个比例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后面86平的公摊刚11平。
2 商品房误差比例超出3%。我购房意向书上的面积是70.65平米,现在是73.95平米。误差已经超出3%那3%以外的1.2平米是否由开发商承担?
3 银行贷款问题。贷款利率6.002,可以打折到5.57,打折后需要缴纳打折差价的一半费用,不知道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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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6日 17时33分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6 17:45
超过百分之三的开发商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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