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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房拆迁补偿

山东-枣庄 11-26 21:58  悬赏 0  发布者:449812…… 给我留言  回答:(3)
省道修路 房屋拆迁  
    具备:集体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纳税(纳税税票),与客户长期的供销合同。 没有 房产证。  营业执照 标明的营业地址是****村委会,没标明具体门牌号、临近哪条道路。
地方政府 给予的 标准是:没有房产证不构成事实营业 是实际营业,只能给增加一部分 实际营业补助。
1,事实营业与实际营业 国家有法律说明的区别吗,
2,我的房子具备事实营业的标准吧?
    地方政府提出 执行;枣价费发〔2008〕164号文。营业房的补偿;700元每平方;国有土地的营业房补偿 经过评估约是5300元每平方 差距相当大。 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 国土资源部已经播报;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我现在能否依据国土资源部新播报的价格5300元每平方?
    地方政府没有出示任何 盖有政府部门红章的 拆迁通知书、补偿标准书。只是口头说 执行;枣价费发〔2008〕164号文。
4、我有权利看省道扩宽关于民房、营业房的执行标准码?
5、地方政府的行为是否属于正规 正常 合法拆迁行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7 11:29
您好!
1、有营业执照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来补偿,当地政府违法。
2、地方政府没有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程序上违法,可以聘请专业律师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3、当地政府明显的违法,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请您按照我提出的5条疑问 分别作出 指导。谢谢帮助!!!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25
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的
回复时间: 2013-11-27 11:56
你好,你应当获得的补偿项目有   房屋价值补偿、装修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搬迁损失、各项拆迁奖励费用等,三中全会后现在只是国家提的一项原则性政策,具体的政策落实,各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来出台当地的政策。你的补偿低的原因是因当地政符要实行土地财政,从中获利,所以只能低收高出,这样吃亏的只能是土地使用者,要想拿到合理的补偿,一定要用有力度的维权,给政府施加足够的压力,否则补偿很难提高。
追问:

我是否为事实营业?
是执行 国有土地的营业房补偿 经过评估约是5300元每平方;还是执行 地方政府提出 执行;枣价费发〔2008〕164号文。营业房的补偿;700元每平方
如果在等拆迁时间之前 当地出台了 三中全会的相关政策 我到时候是否可以执行 新出台的政策

回答:

你好,你有国家发给的经营执照,这是合法性经营,这与补偿范围有一定的关系,事实经营或实际经营,这不是提高补偿的关键,只是当地政府为了降低拆迁的成本而故意设下的说辞;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件的,政府说没有房产证是实际经营也是不合理的,这是政府压低补偿标准手段的一种;当地发的,枣价费发〔2008〕164号文营业房的补偿,700元每平方,这一定是非常低的补偿,这也是当地政府公布的地方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政府对被拆迁地块审批手续、开发商的前期批地手续、开发商的资质等,都要经过调查的,这些都是提高补偿前期要做的工作,如拆迁时出台新的补偿政策当然按新的政策来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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