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五年前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为什么不给办理继承公正手续?

辽宁-盘锦 11-28 08:37  悬赏 0  发布者:933126…… 给我留言  回答:(4)
五年前我和母亲一起去公证处。母亲在公正处立下遗嘱。将来她过世后她名下的房产让我个人继承。五年后母亲去世,我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手续,公证处不给办理,说必须要我的兄弟姐妹都签字同意才给办理?这是为什么?
问题补充:
公证书最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注:若遗嘱人去世,请遗嘱受益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再办理产权变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8 08:44
有公证书就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1-28 09:07
己公证,如有争议,可起诉确认
回复时间: 2013-11-28 13:04
遗嘱与继承虽有关联,但仍是两件不同的事。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而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所做的事。
虽有公证遗嘱,但仍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回复时间: 2013-11-28 17:35
咨询公证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辽宁沈阳
山东临沂
上海杨浦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38711
湖北 襄阳
人气:489193
山东 菏泽
人气:345615
浙江 嘉兴
人气:36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