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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广西-百色 11-29 14:49  悬赏 0  发布者:lushen……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
  我叔三人因盗窃羊价值(3600),现已给原告经济补偿,原告已声明不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也请辫护律师给予(36000),但事发到现在已拘留3个月仍没结果,请问是否追回费用,可否新请辫护律师。烦请黄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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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9 16:49
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是撤诉不了的,不过如果受害人出个谅解书之类的。争取个缓刑的可能性应该是挺大的。
回复时间: 2013-11-29 16:26
您好!即使原告声明不追究,但这涉嫌犯罪,公诉机关会代表国家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赔偿和原告谅解会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3-12-06 08:34
不严重!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第一手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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