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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遇,要求离婚,女方可获得赔偿吗?

广东-广州 12-02 13:23  悬赏 5  发布者:伍晓霞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您好,我的先生是位货车司机,给他爸拉货,所以无收入。他上网认识了女网友后,与我提出离婚,我们儿子,四岁多。我是生育以后在家做专职太太,无工作,无收入,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都没有房产,住的房子是公公名义下的房产,生活上的开销都是问公公要的,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无过错方,若离婚,我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怎么样我才能获得我应有的赔偿呢?
问题补充: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吗?第三者是个学生,他骗第三者:自己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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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7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02 13:57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02 15:30
有过错离婚时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2-02 13:52
你这种情况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有过错的话可以要求赔偿,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但是还不够,还要多收集。
回复时间: 2013-12-02 14:12
收集证据'争取抚养权'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02 14:48
对方有过错,应该做出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02 16:49
你抚养小孩机会大
回复时间: 2013-12-02 20:28
您好,这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只要证据充足,就可以起诉离婚要对方支付赔偿以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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