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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北京-朝阳区 12-04 08:47  悬赏 0  发布者:zw521g……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北京地区的,总公司在外地,我们是代理公司代缴保险,我每个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7800,但是报销生育津贴时代理公司按照他们平均工资4400给予报销的,我想问一下到底应该按那个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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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4 09:33
你好,不合理,应当按照7800元。

首先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社保,那么你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缴纳保险的话,工资由公司照发,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你的工资的,有公司补齐。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是晚育的话可以增加一个月,就是所谓的晚育津贴,计算办法是按照你在单位的上一年缴费的平均基数X3(3个月产假),如果是晚育的话,就是X4(晚育多一个月产假),缴费基数就是你上一年工资总额(未扣五险一金及个税的工资)的平均数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2-04 09:33
你好,应该按7800给予报销
回复时间: 2013-12-04 09:51
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12-04 10:28
你好,不合理,应该按7800给予报销 。
回复时间: 2013-12-04 11:23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2-04 12:17
当然按照社保的缴费基数来报销了   社保就是这样实际操作的  如果有差额 可找单位 实际追回  

   这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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