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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联名共同买房,分手后,如何将产权过户至另一人名下

 12-05 22:04  悬赏 0  发布者:kahn2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5)
未婚男女双方一起联名买房,购房合同上有两人名字,房子还在还贷中,房产证还没拿到手。分手后双方到公证处公证,男方将自己的房屋份额赠与女方。现房产局要求银行出具一份同意变更抵押人的证明,才给变更过户,但银行认为有风险不同意出具该证明。请问能否起诉银行,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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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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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5日 22时17分
你好!必须还完贷款才给过户,银行认为有风险有合理性,银行和房产局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5 22:06
你好,需要还完贷款才可以更名。
追问:

请问还完贷款才能更名是否有明确法律规定呢?

回复时间: 2013-12-05 22:06
婚前的财产的是个人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3-12-05 22:08
你好,不能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2-05 22:19
不能起诉的,建议你们办理赠与公正。
评论者:和雪莲律师
时间:2013-12-06 10:48
将房贷还完再办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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