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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纠纷

江西-吉安 12-06 10:39  悬赏 0  发布者:wangda…… 给我留言  回答:(1)
实际征地协议补偿为(林地补偿14500元/亩,青苗补偿1500元/亩) 
    镇、村领导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同意,按总额进行分配,集体20%,林权承包者80%,并坚持这样做并把相应款项按分配比例的20%汇到我村集体账户,80%汇到林权持有者个人账户。
    我村民小组集体成员坚决反对,和镇、村两级领导沟通未果,到吉安市政府,信访过两次,上级也安排直管单位来处理这个事件,可回到镇政府【镇最高领导的回答是;他有权力把林地补偿款100%直接打进那三户私人账户里,】 ,并且说里面含有安置补偿,一块林地第一不产生拆迁,第二不是主要经济来源,第三不是开发林,都是原生林,请问这个事情集体该如何处理?有没有外地律师可以接手案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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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6 11:36
可以按照当地标准补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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