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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金

广东 12-06 15:55  悬赏 0  发布者:liulan…… 给我留言  回答:(8)
离婚后法院判赔偿25000元给女方,男方当事给钱给女方,女方当时不愿意拿,过去一年多了,女方要法院执行赔偿金和利息,这利息应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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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6 15:57
预期履行判决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利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女方不愿意领取,可以拒绝支付。
回复时间: 2013-12-06 15:59
一般迟延履行是要支付迟延履行金的  有证据证明履行了对方不接受的可以不支付
回复时间: 2013-12-06 16:00
判决书对利息支付的方式有释明
回复时间: 2013-12-06 16:11
如果你所说的情况有证据可以证明,那就不需要给付利息
回复时间: 2013-12-06 16:11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是女方不要钱的,现在可以不支付利息!
回复时间: 2013-12-06 16:17
不应该给的。
回复时间: 2013-12-06 16:32
逾期履行判决的,可以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方不愿意领取,可以拒绝的。
回复时间: 2013-12-08 01:04
应该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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