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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 12-06 17:01  悬赏 0  发布者:大明白小姐啊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现在在美容院做策划,9月20号入职,试用期两个月,第二个月签的劳动合同,由于工资太低,加班没有加班费,就不想做了,12月2号写了书面离职报告,跟人事去了离职申请表,填好了,但是领导不给签字,说走的那天在签,要求在上一个月,但是这里加班到太晚实在不想干了,请问我一个周之内可以走人吗?工资如果不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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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06 20:33
你好,对方是否给你缴纳了社保,如果没有,你可以行使特别解除权,告知后直接走人。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

回复时间: 2013-12-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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