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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12-06 19:45  悬赏 0  发布者:马宝林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8)
用人单位制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时应遵循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是否适用。
敬请细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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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7日 09时29分
双方认可并签字确认即可
追问:

合同法的条款适用吗?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合同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制定好协议书的条款,让我们签字。上来我们没签字,我们提出存有劳动争议需要解决,进行长达四个半月的讨要,未有结果就是不解决,免除其责任、加重我们的责任、排除我们讨要被克扣的劳动报酬的权利,距离解除劳动关系日还有七天,我们被迫无奈签了字。用人单位即没有如何解决劳动争议的办法,
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制定如何解决争议的办法吗?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请您细解。

回答:

有争议不应签字确认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应劳动仲裁解决。既然已经签字确认,难以再维权。双方签字认可解除就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遵循什么额外的程序,劳动合同中也没必要写

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们在签字前四个半月时,由96名员工联名签字致总经理的公开信中就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延时费、夜班津贴、未休的年休假没有支付补偿等进行了告知。总经理回复称需要调查核实后再做答复,总经理和相关部门未作答复和解决,并对我们下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距离解除劳动关系日还有七天,我们被迫无奈签了字。
协议书顾名词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没有与我们协商的事实,无理由的不解决争议。用人单位的所作所为算不算违法,

回答:

有胁迫、欺诈等事实需要劳动者充分举证。实践中签字确认后很难再被确认无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6 19:52
答:经过双方协商产生。
回复时间: 2013-12-06 20:11
要看具体情况
追问:

合同法的条款适用吗?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合同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制定好协议书的条款,让我们签字。上来我们没签字,我们提出存有劳动争议需要解决,进行长达四个半月的讨要,未有结果就是不解决,免除其责任、加重我们的责任、排除我们讨要被克扣的劳动报酬的权利,距离解除劳动关系日还有七天,我们被迫无奈签了字。用人单位即没有如何解决劳动争议的办法,
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制定如何解决争议的办法吗?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请您细解。

回复时间: 2013-12-06 20:15
委托律师拟定。
回复时间: 2013-12-06 20:19
对企业而言,在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之前,要求员工先写辞职申请书是较为有利于企业的措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12-06 20:53
每个案例是不相同的。
回复时间: 2013-12-07 07:30
首先,要不违法,其次要协商一致。
追问:

合同法的条款适用吗?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合同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制定好协议书的条款,让我们签字。上来我们没签字,我们提出存有劳动争议需要解决,进行长达四个半月的讨要,未有结果就是不解决,免除其责任、加重我们的责任、排除我们讨要被克扣的劳动报酬的权利,距离解除劳动关系日还有七天,我们被迫无奈签了字。用人单位即没有如何解决劳动争议的办法,
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制定如何解决争议的办法吗?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请您细解。

回复时间: 2013-12-07 08:30
既然是协议需要双方协商
追问:

合同法的条款适用吗?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合同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制定好协议书的条款,让我们签字。上来我们没签字,我们提出存有劳动争议需要解决,进行长达四个半月的讨要,未有结果就是不解决,免除其责任、加重我们的责任、排除我们讨要被克扣的劳动报酬的权利,距离解除劳动关系日还有七天,我们被迫无奈签了字。用人单位即没有如何解决劳动争议的办法,
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制定如何解决争议的办法吗?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请您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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