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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

安徽-蚌埠 12-07 16:23  悬赏 0  发布者:flanma…… 给我留言  回答:(2)
王律师您好:
    问一下,我是安徽省蚌埠市人。近期我们这里因为1-6号棚户区改造项目,而我家的房子在4号棚户区内,可我家楼房后面是大片空地,空地后面是原来一厂。不知道这棚户区是怎么定义的?我家的房子是09年买别人的楼房,现在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政府天天动员签字,可是我们家85平米只补50多点,说余下的每平要补3800元左右,可是我们没有钱去多给呀!!说什么为了百姓,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怎么生活?我爸早早就去世了,是我和我妈两个人生活,妈的身体还不好!最近因为政府人天天这样,她的情绪更不稳定了,我该怎么办?有谁能帮帮我!!
    其实我没有太高要求,自己家的住房多大就给我个多大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他们还说什么要是不签字以后就是拆迁办,公安局,一起强迁!这样能保证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吗?为什么政府和开发商只注重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固百姓的死活,一个平民百姓甚至一辈子就这摸一间房子,必须按照他们的条理办和说法办要不就强迁,他们只给百分之60(10平回迁6平)的回迁面积剩下不够的自己添钱,添多少还按他们出售房的价格为准,价钱的多少也是他们说了算,这样的条理给百姓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是百姓们承受不了的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请明释?
 叩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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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7 16:2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3-12-07 19:32
拆迁的案件都比较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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