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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

内蒙古-赤峰 12-07 21:50  悬赏 20  发布者:赤峰松山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赤峰市松山区的 我在我们村买了个房子  我们互相写的买卖协议有我们村委会的印章  我们没有过户  请问我是否受法律保护(一旦政府征占原房主是否能要回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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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7 21:55
答:可以,应当过户。
追问:

现在政府不给过户了,因为我们村在规划范围之内了 可以是什么意思?

回答:

答:承担对方反悔的风险。

回复时间: 2013-12-07 22:10
房子要过户。
追问:

现在政府不给过户了,因为我们村在规划范围之内了

回答:

因为我们村在规划范围之内了 是什么意思?

追问:

就是政府要征占了!

回答:

现在房子还属于对方,征收补偿款也会补到对方名下。

追问:

你的意思我们的协议无效?我的钱白花?我们都是同村人,有村委会的章

回答:

协议有效,但是房子还是属于对方,建议你们要求政府出具现在无法办理过户的证明。

追问:

房子是我后盖的,原有的房子是土坯房已经瘫了(75平米)我后盖了400平米,房子还属于他的吗?谢谢

回答:

房子属于你的,你要将事实叙述清楚。

回复时间: 2013-12-10 02:15
如果没有完成转移登记则物权仍为原房主的。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可以以协议履行责任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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