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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咨询

湖南-衡阳 12-08 23:04  悬赏 20  发布者:shlxcy……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 我家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承包给砖匠装修,合同最后一条存在很大偏差,原文是:  过午按工程总百分之10元:
过午就是早饭后到午饭前中间吃点东西,是我们农村的规则吧,
按当时的意思是按工程款总数的百分之一 ,但是砖匠把百分之一写成10  ,我当时就问百分之十怎么这么多啊,砖匠说是百分之一的   差不多也就1000把快钱,我没有注意砖匠把百分之一写成10,我稀里糊涂就签了字,一人一份合同,当时砖匠还没有签字的,我就拿了合同以为了事了,现在房子装修完了,砖匠要求我付百分之十的过午费用,房子5个人在装修,差不多装修了100天,装修全部工程款是9万元左右   也就是要付9千元过午费用,我觉得太离谱了,5个人100天一共是500天,砖匠要9000元过午费,也就是每人每天要18元的过午费用,
还有就是砖匠的最后一条都没有写清楚( 过午按工程总百分之10元)一是过字写成讨字  ,二是总字后面没有价或者总金额的描述,三是百分之10元也不是这样写的
您认为我要付砖匠这笔钱吗?  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  大官司要多少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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