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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公共设施处受伤,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赔偿?

江苏-苏州 12-10 11:03  悬赏 5  发布者:yilli 给我留言  回答:(8)
夏天,在小区公共设施水池边,小孩的鞋掉进水池内,进入捡取,被水池底的玻璃片割伤,物业当时被叫来,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支付了当时的医疗费,后期没有任何道歉及补偿措施。物业公司是否要赔偿?
问题补充:
水池内没有水,所以必须下去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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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0 11:12
物业是要负责的
追问:

我找他们,他们就说他们没有问题。当时支付医疗,就已经是很人道的做法了。

回复时间: 2013-12-10 11:10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追问:

证据就是当时水池的现状,我拍了照,但找他们,他们说无须赔偿。我现在想问问,我以什么样法律条例去找他们。比如什么法第几条?

回复时间: 2013-12-10 11:14
您好:
按照您的情况,物业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追问:

请问,我该如何要求他们承担赔偿,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吗?

回复时间: 2013-12-10 11:15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10 11:15
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10 11:20
物业没有及时清理玻璃承担责任,但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没有监护到位,也应当承担责任,我认为物业应当承担一半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10 16:01
你好,物业已经支付医药费,已经承担过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3-12-11 15:40
有安全隐患的话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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