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我也收到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的关于论文抄袭的函

新疆 12-10 21:33  悬赏 0  发布者:xjbyj 给我留言  回答:(2)
前天收到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关于我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因为是临床带教,三甲中医院临床教学要求都差不懂,我从网上搜索后发现和我们医院要求的一样,就复制应用,且没有仍和利益所得。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0 21:47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11 11:31
你的复制应用就是抄袭。
如果是你自己做的教学文件,就算内容一样,基于个人思维的逻辑,语言表达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文章结构和语言组织。抄袭是侵犯著作权的一种行为,和是否获得利益无关。
请根据律师函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处理,比如回函表示认错等。
如果律师函的要求很难实现,也请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如果实在解决不了,那么首先您先停止侵权行为,其次等待对方的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莆田
人气:542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34
湖南 长沙
人气:546416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