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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北京-顺义区 12-11 13:10  悬赏 0  发布者:phw456……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3年8月21日晚9时左右,原告骑无牌两轮电动车压上在公路非机动车道上晾晒的玉米,导致摔倒致伤。摔倒后其神智不清,原告的弟弟将其送往医院。次日7时,原告家属才得知此事,并向交通队报案。交警到现场后进行拍照。照片上有原告留在玉米上的血迹。但交警说:报案太晚,人车已不在现场,故只做出事故说明书,没有做责任认定。请问:责任怎么划分?被告不承认是压上玉米摔伤,如何判定被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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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1 22:05
您好!
(一)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二)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四)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11 13:12
有事故证明可以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
回复时间: 2013-12-11 13:12
是可以申请工伤的!
回复时间: 2013-12-11 13:14
(一)建议做工伤鉴定后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对方还需要赔偿您的伤残赔偿金。
(二)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您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您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您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您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您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您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您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2-11 13:53
警察认定责任,不服,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2-11 14:24
可以申请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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