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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证书撤销需要当时参与公证签字的人员再次签字吗

 12-11 14:08  悬赏 0  发布者:shangh……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6)
我父亲将名下两套拆迁房公证给了孙女和女儿以拆迁价格买下房屋产权(拆迁房属于父母和儿子共有),当时所有家庭成员均到场签字,后女儿单方面和父母一起去撤销了公证。请问,这样的撤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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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1日 16时13分
撤销部分不合法,父母和女儿只能撤销属于女儿的份额,不能撤销孙女的份额,撤销部分有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11 16:15
1,关于首次公证及房屋产权转移的问题。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原来房屋登记在父母和儿子三人名下,是三人共同财产,三方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
父亲自愿将房屋以买卖方式转让给孙女和女儿,也经过了母亲和儿子的同意,所以买卖合同有效,经过公证后效力更强。房屋过户给女儿和孙女后,产权转移给孙女和女儿所有,如果没有过户,那么合同仍然有效,但过户前房屋产权不转移。
我的补充: 2013-12-11 16:17
2,关于撤销公证的问题。
因为买卖合同的公证是父母和女儿孙女签订的,其经过了儿子的同意,房屋产权转为女儿和孙女共有,女儿可以就自己的份额与父母达成撤销协议,做撤销公证,对于女儿这一部分做撤销是合法有效的。
但原有公证时,孙女也取得了房屋一半份额,孙女的份额没有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女儿和父母是无权进行撤销的,对于这一半份额,父母和女儿属于无权处分,撤销公证无效,孙女还是可以主张属于她的一半份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您的详细解答让我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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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濮阳]
  • 吴楠律师 VIP
  • 电话:18639313288
  • 62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1 14:35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和儿子共同共有的话,还需要儿子同意。
回复时间: 2013-12-11 15:01
享有权利人均应当到场签字确认。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1 15:03
不违法,父母所做撤销,只表明撤销父母的财产赠与
回复时间: 2013-12-11 15:44
女儿撤销公正,对其他子女不更有利吗,
回复时间: 2013-12-11 16:30
1、不合法,2、公证处也不会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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