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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签订的劳动合同

 12-11 16:03  悬赏 25  发布者:77216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1)
今年大学出来实习,应聘的常熟贝纳川服装公司实体店销售,在常熟进行了一个星期的基本培训,并领了一套工作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日期是从12月1号至6月30号,没有标注试用期。合同上没有工资说明,只是口头交代,这是属于大学生实习期,每个月1700,销售提成在实习期内没有。另外休期和放假劳动合同上也没有写,劳动合同签了两份,都给公司拿走,这边什么都没。 8号出发到南通分店,到达后就开始上班,晚上十点结束;10点9号是从8:30做到晚上10:00,午饭和晚饭时间分别为30分钟,吃饭自己解决。10号是从8:30做到晚上10:00, 午饭和晚饭时间分别为30分钟,吃饭自己解决,10点下班后还通知晚上11点开销售总结会,到12:15结束;11号早起准备7:45的长途客车出发去盐城分店。 工作是全天站店,中途没有休息时间,手机工作时间还被没收,店内生意不景气时,被派出来,站到外面人行通道招揽顾客 进店。 我想问一下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这样的工作量对于一个刚从校园出来的女生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我想问现在退出这个工作要不要赔偿公司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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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1日 15时39分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要求劳动仲裁。
追问:

现在不想继续做下去了,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后果?? 谢谢

回答:

你好,不需要赔偿,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对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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