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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上海-浦东新区 12-11 22:16  悬赏 10  发布者:小贤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2011年领结婚证,我先生和他母亲共有5套房产,全部是他与他母亲两人的名字,没有约定过份额。其中有2套贷款未还清。现在因为他母亲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先生愿意与我做这样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内容大致如下:1,所有他与母亲的房产中,属于他的份额与我共有。2,婚后获得的财产(包括遗产)与我共有。
请问这样的1,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他可以反悔吗  3,他可以在感情出现问题时恶意出让她的份额给他母亲吗,我可以追究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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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1 22:23
可以公证
追问:

请问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回答:

有效的。

追问:

谢谢您,如果他在婚姻结束前为了不分财产给我,把自己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我可以追究吗

回复时间: 2013-12-11 23:32
1.协议有法律效力;
2.对于房产,不过户的,他可以反悔;对婚后财产共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
3.房产不过户的,你无法追究有房屋产权相关的责任,只能分割婚后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2-12 08:59
1.协议有法律效力;
2.对于房产,不过户的,他可以反悔;对婚后财产共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
3.房产不过户的,你无法追究有房屋产权相关的责任,只能分割婚后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2-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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