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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房产产权及赔偿问题

北京-丰台区 12-12 14:58  悬赏 0  发布者:106220……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  我们的院子当年是以抓阄形式分得的 老人两个儿子 当年说的是老人两个院子都可以居住 分家后在我院住3年后 就在另一个院子连续居住7、8年 后来就一对半年的住 87年分的家 98年其中一位老人过世 分家单就一份一直在老人手里 现在拆迁了 老人拿出分家单说当年说的是产权 不是居住 而老人的户口和腾退应享有的安置购房面积都在另一个院子  而且那个院子还按户口本登记了两块宅基地 两夫妻一个户口本 其子女一个(居民户) 老人一个 现在拿出的分家单我不确认是当年的原件  而且老人签字也是后补的  只有现在任%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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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2 15:06
建议您能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12-12 15:09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要看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登记于老人名下,老人百年后,没有遗嘱 ,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共同继承的。
当年的分家单如果是真实的,且是几方一致认可的,是有效的。
追问:

没有房产证 现在双方都认可当年分家 只是就两间房的产权问题有所质疑 如果分家单被定为真实 那边两间房按什么标准赔偿 是按腾退单的房基地价格 还是超出减半价格 还是市场房产价格 现在房屋已被拆除 老人已在另一个院子获得房基地待遇补偿

回答:

最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12 15:09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您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12 15:49
家庭财产纠纷,比较复杂,需要搜集证据,才能主张您的合法权益。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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