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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甲方未按时收到首付房款,乙方属于违反合同吗

 12-12 19:05  悬赏 0  发布者:AA2013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1)
你好, 麻烦你帮我看看这个合同是谁违反?
我是甲方,我们约定在12月1日前交首付款, 她说12月前应该拿到首付款给我,她是通过她已转让的房子(新买主贷款)给我首付款,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新买主的贷款,也没法给我首付款,反正她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现在我想不卖给她,可以吗?我这样算不算违反合同?她要我归还她双倍的定金才肯取消合同, 我说不存在我违反合同,麻烦你看看。
房屋转让合同
出让方: 赵娟                (简称甲方)

受让方:  覃美                (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在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与燕山路交汇处(荔香城2—XXX)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所有 权证:房权证灵房字第20XXXX9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4.98平方米。属全新毛坯房,乙方已经实地考察并 自愿购买该房屋。

二、房屋转让总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253800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购房定 金伍仟元整(¥5000元)给甲方,以甲方收据为准。因乙方需要按揭贷款购房,乙方须提前向贷款银行咨 询并确定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灵山县支行。

三、乙方在2013年12月1日前支付首期房款壹拾万元整(含定金)给甲方,以甲方收据为准。甲方收到乙 方首期房款的当日,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银行抵押贷款手续,该房屋所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负 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同时,乙方须把尚欠房款的欠条交给甲方作依据, 以甲方收到欠条为准。第二期 房款壹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153800元整 )双方定于2014年3月30日前支付。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需向乙方赔偿已支付房款的双倍违约金,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乙方所支付的房 款及装修费用概不退还。

四、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给甲方后,甲方同意将房屋交由乙方装修,装修时间为 90天,乙方装修结束后,如贷款未到甲方指定帐户,乙方不能入住,甲乙方双方约定款清交房。装修期间 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获得房产证的当天将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交到指定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造 成拖延,属于乙方违约;如因银行方面没能及时放款导致乙方没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给甲方的,乙方可 适当延长60天的付款时间,60天后仍未获得贷款的,乙方在期满60天的7天内另想办法支付尚欠的房款。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作补充,所补充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赵娟                   乙     方:覃美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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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2日 22时10分
可以解除合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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