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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富域尚品居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事件!

广东-广州 12-13 14:20  悬赏 0  发布者:雾飘飘 给我留言  回答:(1)
争议双方: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第十九/第二十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广州市富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影响方:丙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富域尚品居小区(尚品居业主)。
事件:
甲方与乙方于2009年签署《租凭合同》),“一段约365平方米土地”出租给乙方作为丙方消防通道用地使用,而后乙方从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交纳过土地使用金;2013年甲方告乙方官司(2013穗黄法民三初字第123号),黄埔区人民法院认为甲方没有取得涉案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或其他文件,不能证明上述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驳回甲方起诉。乙方表示丙方的建设用地经合法手续取得,并向广州市国土局缴纳了丙方建设用地的全部土地出让金,广州市规划局和广州市国土局也核发了有关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用地红线图。甲乙双方各持已见矛盾激化,甲方于2013年11月16日砸坏丙方东侧铁门,擅自进入该小区施工砌筑围墙(隔段约386平方米),造成丙方一安全出口与一段消防通道被封堵,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对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丙方业主向当地南岗街道/居委/公安派处所/诚管、黄埔区消防局举报投诉,相关政府部门知晓以及区消防局来过现场查看,但目前丙方仍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此围墙也未得到拆除。
    丙方业主不接受“围墙封堵”该小区重要安全口及消防通道,集体维权保,多渠道咨询/投诉,以寻求支援!
   迫切以盼,恢复丙方原有的安全出口与消防通道!

南岗富域尚品居业主 维权联谊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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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3 17:54
公安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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