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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北京-东城区 12-13 20:57  悬赏 0  发布者:JouJou…… 给我留言  回答:(4)
1.家庭状况:儿女四人
2.家庭情况:父母去世,未留遗嘱
3.遇到问题:
a.父母一直由小儿子侍奉,洗衣做饭,但并未一起居住,在继承时是否有倾向性?
b.长女住的房子,在房屋置换以及买卖过程中费用全部由长女支付,但由于历史原因,房本名字写父母,其他子女是否有权分割?
c.大儿子一直在外地生活居住,并未对老人进到孝顺义务,是否有权要求平等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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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3 21:59
a、小儿子常年照顾老人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一部分
b、有证据证明可以算个人财产
c、大儿子有权要求分得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2-13 22:24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分割原则均分,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子女出资购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如果没有借名买房的协议,就属于父母的遗产,应该进行继承分割,但是子女的出资可以要求从遗产中扣除。子女无论在哪,只要没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原因,都有同等继承的权力
回复时间: 2013-12-13 22:33
小儿子适当多分,大儿子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2-14 09:08
1.小儿子常年照顾老人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一部分
2.有证据证明可以算个人财产
3.大儿子有权要求分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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