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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赠与房产有效吗?

福建-福州 12-14 10:16  悬赏 0  发布者:qqitqq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共266平方,想过户给四个子女,两个儿子各分得100平方,两个女儿共分得66平方。产权证是20年前做的,当时建房是由两个儿子和父亲共同出资,女儿未出资。现在有个问题是,如果此房产过户完成后,父母就没有房产了。为了防止日后出现父母无家可归的情况,现想把这66平方过户给两个女儿的时候附加个条件,就是必须要让父母住在两个女儿那直到去世。这样的协议有效吗?需要去公证吗?以后两个女儿有权要求父母住到两个儿子那吗?两个儿子要如何才能防止两个女儿推卸责任?做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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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4 10:22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4 11:36
立遗嘱,等老人不在后再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2-14 10:24
协议有效。可以去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2-14 13:24
可以做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2-15 10:55
可以立遗嘱,等去世后再过户,也可以按照你说的做。不过第一种对老人更有利。
回复时间: 2013-12-17 13:30
父母现在不要急着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可以请律师写个遗嘱,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房子产权还是父母的,将来根据四子女所尽义务的实际情况,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内容,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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