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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甘肃-兰州 12-15 12:53  悬赏 0  发布者:198012…… 给我留言  回答:(8)
再婚后不到二年,男方出资外地购房一套,房产证写男方及男方女儿名字,如离婚,女方能否分得房产?分得比例是多少?
问题补充:
房子是婚后二年购买,现已共同生活快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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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5 13:39
有权分。
回复时间: 2013-12-15 13:0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均分。
追问:

请问,那房产证也写女儿名字了,除了夫妻双方均分,和男方女儿有没有关系?

回答:

扣除女儿享有的份后,余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再请问,那他女儿当时也没有出资,只不过写上了他女儿的名字,想继承,请问他女儿的份额怎么划分?

回答:

房产证上有各自享有的份额,虽未出资但可以是赠与。

回复时间: 2013-12-15 13:16
你好,扣除属于女儿的份额,剩余部分夫妻平分
回复时间: 2013-12-15 14:05
你好,属于男方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2-15 15:14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15 20:21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3人均分。
回复时间: 2013-12-16 09:56
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2-17 16:33
你好:如果产权证上没有批注产权比例,则视为男方和其女儿各占50%,其中男方所占的50%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有权对半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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