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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房产欠款抵押

 12-15 13:29  悬赏 0  发布者:gaspar……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6)
请问,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有借款,不能证明用于家庭和孩子生活发面,那这笔债务跟另一方有关系吗?这个借款是用了一处房产做抵押,注明了时间,借条上写明,过期,房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是只是夫妻一方签字,另一方分居状态不知情。现在债务人,因交通事故身亡,债权人要起诉追讨欠款,有依据让夫妻不知情一方归还欠款,或者变卖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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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5日 15时46分
就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需要主张非共同债务一方对该债务自己不知情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进行举证的。另外即使是男方个人债务,男方过世后其继承人也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5 14:45
这是要个人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3-12-15 16:02
就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需要主张非共同债务一方对该债务自己不知情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进行举证的。
回复时间: 2013-12-15 16:21
债权人有权追讨借款。如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有权对房产行使抵押权。
回复时间: 2013-12-15 16:46
房屋已经办理抵押,债权人可以行使权利。
回复时间: 2013-12-16 06:58
具体需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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