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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有部分条款违背劳动合同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条款是否生效?

 12-16 14:18  悬赏 5  发布者:assass……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九龙坡 回答:(3)
13年毕业后,7月到公司上班,试用期两个月后,9月与公司签了一年合同。合同上有一条,大致意思是说:我在刚进公司时工作能力差,公司花了人力物力培养我使我足以胜任这个职位,工作一年后若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上交辞职申请。如果工作不到一年就要辞职或无故离职,公司有权没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向我收取4000块钱的罚款/违约金。
看了劳动合同法之后我才知道这一条是不合法的。但是我当时不懂,签字了。请问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如果老板不批,一个月后我可以走吗?如果走了,上述的条款会生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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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6日 14时48分
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无需对方同意。不过要做好工作交接,若做不好交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单位无权扣发或没收工资。若你没有进行专项培训,则不能约定违约金,即你无需支付违约金。合同中其他的条款如果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有效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6 14:27
这个条款是无效的。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会生效。
追问:

是整个合同都不生效的,对吧,其他条款也是不会生效的吧?

回复时间: 2013-12-16 14:28
这是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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