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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起诉离婚

江苏-苏州 12-17 11:16  悬赏 0  发布者:猫妖凯蒂 给我留言  回答:(12)
结婚半年,为育,从2012年11月开始分居,2013年3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于10月第二次起诉离婚,12月14日再次判不准离婚。
请问第三次起诉离婚是等半年后7月份,还是等满2年后(也就是2014年11月)开始起诉,判离婚的几率哪个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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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0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7 12:07
满2年后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7 20:1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12-17 11:22
分居满二年是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你可以选择半年后起诉也可以在分居满2年时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2-17 11:22
6个月后起诉。判离婚的条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追问:

两次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法院就是不判离

回复时间: 2013-12-17 11:26
您好:
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起诉,您可以等到11月份再起诉概率会高!
回复时间: 2013-12-17 11:33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3-12-17 11:33
半年后吧
回复时间: 2013-12-17 12:45
半年后就行.
回复时间: 2013-12-17 14:18
再次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3-12-17 16:38
6个月后起诉
一般第三次基本就判离了
多次起诉,也能证明感情破裂
回复时间: 2013-12-18 13:10
当然是 满两年最好了
回复时间: 2013-12-18 13:47
第三次从第二份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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