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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产中的部分房款为男方婚前财产(父母为儿子购房出全资),这部分财产在新购房产中如何处理?

上海-浦东新区 12-17 13:08  悬赏 0  发布者:hualvy……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们老夫妻俩为儿子婚前买房,产权名字为儿子,所有房款全部由我们做父母出资。现在儿子儿媳将此婚前房子出售所得款项作为改善住房另购房子,请教如何处理才能把这笔房款作为儿子的婚前财产。(目前新购房产上的名字是儿子、儿媳、孙子、儿媳的母亲)。与儿媳商量,希望签署这笔房款的借款协议或者承认儿子的婚前财产,儿媳不愿意配合。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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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7 13:51
拟定财产协议
回复时间: 2013-12-17 13:29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17 13:41
只能起诉解决了。
回复时间: 2013-12-17 13:50
如果当初你出资购房给儿子,属于借款,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若是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了。儿媳不配合,此事不好办,只能怪你儿子不听你的话,不配合你。
我的补充: 2013-12-17 13:50
详细情况,可以方便时候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3-12-17 13:59
原房屋如是你借款给你儿子购买,可起诉要求偿还。
回复时间: 2013-12-17 14:26
婚前财产不需要承认,不因其转化形式而改变。但购房后因为登记女方名字成为共同财产。你们可以与儿子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该款属于你们借给儿子。如需专业房地产及婚姻家庭法律帮助可点击左侧头像获取联系方式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12-17 16:17
建议你们加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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