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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过户

湖北-武汉 12-19 00:07  悬赏 10  发布者:guojia……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我们离婚时双方自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今年三月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候,民政局说我们的离婚协议写的太复杂,需要用他们的模板,他们的模板很简单,房产一览直接打印出来就是写无房产,当时也没多想就把字签了!我们自己准备的离婚协议上面写的很清楚房子是婚前按揭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部分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协议上写明了我给她十万作为补偿,小孩不要她出抚养费。请问民政局的协议上的无房产到底是什么意思,另外房产证是离婚后办的,现在已经和买家签订了合同,现在我需要卖房子她不过来配合办理过户,她的不配合会导致我违约并承担违约金,请问我是否可以像法院申请强制过户并要求她赔偿我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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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9 08:43
只能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55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她,要求她配合办理过户。
追问:

起诉她,申请强制执行过户,依据我们自己签订的协议,法院会支持吗?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24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房产,但是要求她承担违约损失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3-12-20 10:25
你这种情况,如女方不配合中,则你只能向法院起诉了。房管局是需要你前妻过来配合的。不然就卖不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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