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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人员有没有权力没收居民小区里的财物?

天津 02-13 18:05  悬赏 0  发布者:anan18……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们小区周围由于购物不方便,在小区内出现了几个卖东西的亭子和棚子[都是本小区居民自己干的,并无外来人员,外来小贩都被挡在了小区之外],主要销售酱制品、副食调料、早点、中餐等等,既没有不规范占路影响其他居民生活,也没污染环境。因为物业费都交齐了,并且方便了居民,大家都相安无事做着自己的生意。但最近其中一家得罪了小区外卖东西的一个小贩,该小贩打电话给[公仆热线]投诉,不知以什么名义告的,综合执法人员便来到小区内要求该售货棚子拆除,他们先是找到物业,要求物业出面干涉,但物业表示对小区居民有好处的事情他们不管,于是综合执法人员便找到该棚子,说他卖东西可以,但不能有棚子,[当时综合执法人员来到小区时还说:这么多家卖东西的,为什么单投诉你一家]可他们家非但不拆还反咬大伙,具体不知道怎么说的,结果综合执法人员给小区里每个售货亭都下了通告,限期拆除,否则全都拉走没收。 
我想问这样合法吗?小区里居民共有的地方物业不管、居民不管,综合执法有权力进来没收东西吗?我们该如何维权?这符合物权法吗?要想继续干下去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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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3 18:19
你们的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小区内的事物不影响社会的管理,执法部门无权干涉
回复时间: 2009-02-13 20:59
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13 21:16
从事经营活动应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合法经营。
回复时间: 2009-02-13 23:11
综合执法有权力管理,但是,没收财物应当出具罚没收据。
回复时间: 2009-02-15 09:24
执法局有人员有权管理,但如果要执法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没有妨碍他人的情况下,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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