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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要回我交的7000元钱

安徽-铜陵 12-20 16:03  悬赏 20  发布者:xtt520…… 给我留言  回答:(1)
原告说欠条是我打的,为防止案件结束后,败诉一方耍赖,法院法官先让我们双方各交了鉴定费5000元钱,后次鉴定又各交了2000元,共计14000元。并有工作人员给我们打了收条,于是两次都是由该工作人员带我们去做了笔迹鉴定,经过二审判我胜诉。法院判决书上鉴定费用是6370元。于是我问收我7000元的工作人员索取我预交的鉴定费。他说14000元全用完的。让我申请执行。当时对方也交了7000元,我该怎么办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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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0 16:47
您好: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败诉方承担6370元的鉴定费用,另630元要求法院提供发票,如果没有,应当向法院索要或者向法院领导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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