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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分割赔付吗?

 12-20 17:15  悬赏 20  发布者:王德英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阳 回答:(1)
我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与当地农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共同出资建了二百余平米的房,建房施工证是土地承包者的。离婚时,法院称该房产不是我们的名字不能分割。我们口头协议,如房产被征占就平分收有赔付。现在该房产被征占了,他私自用他的名字与拆迁公司签订的佩服合同。现在,他已领到赔付款。我起诉要求分割收有赔付,法院称此处房产不合法,驳回我的诉求。请问,我由上诉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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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0日 17时20分
答:有权。可以婚内期待利益为由,有权分割。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评论者:王德英 给我留言
时间:2013-12-20 17:43
我和前夫均是国家工作人员,法院称我们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房属不合法,此房产属于不合法财产,因此房产而得到的赔付不能视为合法财产,所以驳回我的诉求。我该真么办?有上诉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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