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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买卖房屋物业费纠纷

天津-河东区 12-20 23:56  悬赏 0  发布者:zhu_ja……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的问题是:本人于2010年12月份购买卓越浅水湾商铺一套,一次性付款无欠款,手续齐全,定于2012年12月交房,因贵公司因工未完延期半年,于2013年6月底交房。本人于2013年6月28号按贵公司通知办理交房入住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领完延期赔偿金,交齐水电,采暖等费用后,在验收房屋时出现异议,察觉房屋实际面积与房屋合同上面积不符,并与现场工作人员协商,因工作人员告知要等天津河东房管局测量大队人员进行专业测量后才有效,所以再往下面办理入住手续暂时中断未成功,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合同,也未领取房屋钥匙,在家等消息,一直等到2013年9月初时,贵公司寄来一封通知书,说2013年9月中旬到2013年12月中旬来我部办理产权证和房屋实际面积不符等事情,在此期间我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的办理,发现经河东房管局测量大队测量结果确实不符,并重新确认测量的实际面积,签了一份真实面积的补充合同,换购以前的购房发票,并拿着这些手续去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于2013年12月重新办理入住手续,在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物业公司押着我的房屋钥匙不给,说7月到12月物业费必须交,这是什么道理,我跟他们说明情况后,他们给我出主意让我找贵公司解决此事,7月到12月是因为房屋面积不符一直未解决迟迟未入住造成的,这一期间的物业费本人没有理由承担,再者说决交房拿钥匙和支付物管费显然是两码事,我在此期间计划装修房屋计划开店营业也全盘落空,给我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现在面积测量结果已出来,在合同上已签字,退差价也已领取,房屋产权证也办理完毕,也主动找了开发商几次都未解决。他们负责人说和他们开发商没关系,一个月也不给承担!让我实在气愤,从7月到12月,每月605元物业费,一共7200多元,我能不承担吗?要是起诉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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