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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迳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所作的认定是否合法?

 12-23 23:41  悬赏 0  发布者:惠琼SQR工……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海口 回答:(3)
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迳自在原审判决中作出“位于X X市X X镇中心老街的X X楼的产权属于X X华侨林某花” 的认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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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0时13分
如果没有审理,双方对权属的证据当然也不存在举证、质证过程,因此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合法的。
追问:

陶律师:
您好!涉案土地因外国申请人冒充某村民小组成员骗取镇政府于1993年6月3日划拨集体土地并初始登记的原土地证已被土地管理局知错而自行注销。该土地局存档的新土证未见填证机关签章,未见市政府签章而无效。然而,该土地局管理公章之人在未经审批而无效的新土证中偷盖公章办理房产证,据检察机关应控告告知,因偷盖公章办理房产证之人已死亡,不立案追究其刑责。(2013)X行监字第53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载明“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原审判决中“位于X X市X X镇中心老街的X X楼的产权属于X X华侨林某花” 的认定,是根据当时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情况作出的表述,并无不当。”这是某高院针对咨询人不服原审判决上述认定而提出再审申请,在《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唯一的理由,如此理由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回答:

如果你们的争议是权属争议,法院既然承认“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认定权属在程序上就存在错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陶律师指教!咨询人将以该案程序错误为理由申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3 23:56
答: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请求时判决存在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2-24 08:12
具体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开庭情况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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