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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浙江 12-24 20:23  悬赏 0  发布者:zjwzra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删除计算机数据,获利七千元左右,公安取保候审,现在在检察院,当天去检察院签到的时候,通知书上最后一条是对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权提出申诉,第二次去检察院谈话,当时检察官好像说要起诉,这个会被起诉吗,删除数据的行为,犯罪人自己中途中止的。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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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5 10:06
检察院根据具体情节判断
回复时间: 2013-12-24 21:19
一、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回复时间: 2013-12-25 1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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