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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 12-25 10:47  悬赏 0  发布者:邮政王八蛋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是12月7日由上海浦东新区唐镇邮局往陕西西安发了一个包裹。这个包裹于12月11日到达西安处理中心,随后就没有了消息,我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客服说让在寄件方的邮局办理书面查询单,这个单子我也办理了,现在这个单子现在反馈的信息是包裹的详情单丢了,包裹又在那边找不到,如果这样的话只能进行赔偿了。当时包裹我没有进行保价,所以他们只能陪邮费的3倍,我里面有衣服,有一步手机。总价值在700左右,我想问下,那个详情单是邮局在运输过程中弄丢的。是他们的责任造成我包裹的丢失,这个损失对我来说也太大了吧。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什么可以帮助我减少点损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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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5 11:00
只能按照邮寄合同的格式条款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5 11:27
你好,看是否保价的,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
回复时间: 2013-12-25 11:28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物品实际价值。
回复时间: 2013-12-28 10:03
没有保价,只能按规定赔偿邮费的3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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