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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纠纷

北京-朝阳区 12-25 12:52  悬赏 0  发布者:zhouji…… 给我留言  回答:(15)
父母去世后,母亲单位补房改房面积差额,分得一套房由4子女共同出资购买,但房产证登记在4妹一人名下,2013年法院判决该房为父母遗产4人共有。房产过户单位却以:房改房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其他人印有住房不能过户。请问我们如何主张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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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5 12:55
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5 12:56
有判决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3-12-25 13:02
给其他人现金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2-25 13:16
产权单位不同意不能变更,其他继承人只能获得金钱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2-25 13:18
可以出售,大家分钱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5 13:37
过户单位要求无据,按生效判决书办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10
可以主张实际分割,有一人要房给其他人补偿,或者将房屋变卖后分割价款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17
你好,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24
你好,如果其他人无购房资格,确实没办法办理过户的,建议你们四人共同协商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39
带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44
你好,建议协商,可以让你你妹妹或向要求房子的一方作价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2-25 16:01
你好,可以要求析产,让房屋所有权人给付你们折价款。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5 16:49
起诉单位要求配合过户。
回复时间: 2013-12-26 06:59
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7 10:42
可以代为维权,建议免谈详情,共同制定可行计划。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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