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父母离异时未明确分割财产,后母亲再婚又离异,父亲过世后房产归谁?

 12-25 14:51  悬赏 0  发布者:cola2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3)
父母离异时未明确分割财产,有协议未公正,父亲名字的房产为公租房,后母亲再婚又离异,父亲过世后房产归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5日 15时13分
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追问:

父亲过世时去房管局一直都不给改名,现在承租人还是父亲的名字,但户主是我,又要拆迁了,我们这边公房私房都是一样的拆法,我想问母亲有权跟我平分吗?

回答:

还是你父亲的名字,她有权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应该是这样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52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父亲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权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55
这是你父亲的房应该归你的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55
属于你父亲的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子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85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5 14:58
没有产权的,应当联系产权单位办理承租人变更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03
你好,没有产权,只能变更承租人。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10
可以变更承租人,但该公房不能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16
你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18
您好,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到你名下。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22
公租房无法继承。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54
你好,公租房不涉及继承问题。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54
公租房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要看房管部分的具体规定如何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37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52
山东 菏泽
人气:2107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