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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共同房产分割

 12-25 22:50  悬赏 0  发布者:130203……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与丈夫正在办理离婚,目前我们分歧的焦点在于----今年初,他的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但是购房发票上只写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我认为在未离婚之前,这套房子应该算是我们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将这套房产平分。但是他及他的父母却说这套房子是他们给儿子买的,不会分我一半的房产,还说新的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请问如果我请律师打这个房产官司,会得到这一半房产的权利吗?有多大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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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6日 08时27分
你好,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如果婚后你们共同偿还了部分贷款,你可以要求把支付的贷款部分的一半及这期间房产的增值的一半给你。
追问:

可是这个房子是他父母出全资买的

回答:

那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5 22:51
若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为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2-25 23:02
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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