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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能不能让二审法院不发回重审

 12-26 10:09  悬赏 0  发布者:高家2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金昌 回答:(10)
我因为合作联营纠纷与一家公司进行诉讼,现在我已经向高院上诉,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证据双方认可,可是对方在市中院有关系,中院十分偏袒对方,我很担心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有没有办法让高院直接进行判决,千万不能发回重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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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甘肃-兰州]
  • 钟晶律师
  • 电话:13359471020
  • 46410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9时27分
你好,这个问题真无法给你回答,法院的事情不是我们哪个律师能做主的。谁也无法给你肯定说一定不发回,因为这个决定权在法院,你现在担心这个其实没啥必要,因为这也不是你担心就能解决的问题,与其这样,还不如扎扎实实的进行上诉,如果你的证据真的充分,事实清楚,那么还是有希望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扎扎实实的上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10
高院可以自己提审或发回重审
追问:

何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22
您好,高院可以自己提神或者发回重审的。
追问:

贾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54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28
不考虑其他因素,取决于原审事实认定清楚、程序是否违法,如不存在的,不会发回重审
追问:

陈律师您好!谢谢!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答:

可以更正,不用发回重审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36
可以自己提审或发回重审
追问:

蒋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39
依据法律规定高院可以自己审理或发回重审
追问:

刘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答:

您好,建议具体详情携带资料当面找律师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54
你好,高院可以自己提审或发回重审
追问:

李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复时间: 2013-12-26 11:26
您好,高院可以自己提神或者发回重审的。
追问:

高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复时间: 2013-12-26 11:38
你好:上诉的案件有三种结果:维护原判、发回重审、改判,这由高院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决定的,不是由当事人决定的。
追问:

李律师您好,谢谢。
一审判决相当偏袒对方,我们双方2012年元月签订协议合作,4月底结算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的钱,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一直不给返还,生产停工,法院用12年以前的往来款和12年7月说有一部分到帐资金是预付款(没有财务证据只有甲方一位部门负责人说法)来证明对方不欠钱,一审算账方法及其错误,这种情况会不会发回重审。

回答:

你好:案件事实认定方面有问题,一般会发回重审的,不过发回重审后不能由原来的审理员审理本案,而且你不服判决还有权利上诉的。

回复时间: 2013-12-26 17:53
你好,高院可以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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