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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裁员赔偿金吗?

 12-26 10:16  悬赏 10  发布者:ydpyy1……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工作了12年,目前该子公司业务完成(只剩空壳)想把我调到该上市公司的另一家子公司工作,这两家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没有任何业务联系。由于公司地点问题我不想去,我有权拒绝吗?公司因此把我辞退我可以获得补偿金吗(由于个人原因一直签订的是临时劳动合同)?
问题补充:
我原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因此办理的停薪留职,保险费用有我自己缴纳,现在的公司未承担任何保险费用,如果现在的公司和我解约我有权提出补偿以前的保险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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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0时59分
可以拒绝并且获得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12-26 11:01
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都必须经过员工同意,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单位以此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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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26 10:18
有权拒绝并拿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18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19
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19
你好,有权拒绝,如果因此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我的补充: 2013-12-26 10:1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12-26 10:19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追问:

我原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因此办理的停薪留职,保险费用有我自己缴纳,现在的公司未承担任何保险费用,如果现在的公司和我解约我有权提出补偿以前的保险费用吗?
如果申请仲裁,我是在该子公司签署的临时劳动合同当地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吗?(我签的是临时劳动合同,原事业单位合同不在同一地区)

回答:

你好,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21
你有权拒绝的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41
有权拒绝争取赔偿金。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44
您好,你有权拒绝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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